巴音郭楞日报(汉)

省级期刊
主管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
主办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
出版周期:周刊
出版地区:新疆

杂志简介

《巴音郭楞日报(汉)》杂志是省级期刊,创办于1960年,发行周期是周刊。由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主办,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主管。该刊已被知网收录(中)等主流学术数据库收录,本站非杂志官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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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稿周期
周刊
出版周期
新疆
出版地区
栏目设置:
要闻 县域 社会 法治 专题 文化
收录信息:
知网收录(中)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介绍

《巴音郭楞日报(汉)》是由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主办,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主管的全国性社会类期刊,创刊于1960年,刊号(CN 65-0015,),邮发代号:57-45,全年定价:388.00元/期,周刊。该杂志以刊登社会科学论文、评价社会科研成果、探讨社会教学规律、传播社会教学经验、开展社会学术讨论、报道社会研究动态、提供国内外社会信息为主旨,引领社会前沿和热难点问题研究,助社会经学者成长。该刊级别为省级期刊,欢迎广大读者订阅。

《巴音郭楞日报(汉)》栏目主要有:要闻 县域 社会 法治 专题 文化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投稿须知

(1)稿件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准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社会正能量,确保稿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要求。

(2)来稿应紧密围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聚焦全州在乡村振兴、产业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、民族团结进步、文化旅游融合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,充分展现巴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、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。

(3)稿件题材应丰富多样,涵盖新闻报道、通讯特写、理论文章、文艺作品、评论言论等多种形式,鼓励作者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采写反映一线真实情况、贴近百姓生活的鲜活素材,增强稿件的可读性和感染力。

(4)所有来稿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,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、剽窃、洗稿等侵权行为,作者对所投稿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文责自负,如稿件中引用他人作品或数据资料,应注明出处并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。

(5)稿件内容应真实准确、客观公正,涉及的事实、数据、人名、地名、时间等要素必须核实无误,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,新闻报道类稿件应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,做到信息来源可靠、采写过程规范、表述严谨审慎。

(6)稿件应主题鲜明、重点突出、逻辑清晰、层次分明,语言表达应规范流畅、通俗易懂,符合汉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,避免使用生僻晦涩的词汇和过长复杂的句式,确保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均能顺畅阅读和理解。

(7)鼓励作者关注巴州本地特色文化资源,深入挖掘和展现巴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、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多彩的民族风情,稿件可围绕丝绸之路文化、楼兰文化、东归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主题进行创作,突出地方特色。

(8)来稿应注重时效性和新闻价值,对于新闻类稿件,应确保事件发生时间与投稿时间间隔合理,及时反映最新动态;对于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类稿件,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意义,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
(9)稿件格式应规范整洁,采用Word文档排版,标题应简明扼要、准确概括文章核心内容,正文段落分明,如有配图应提供清晰原图并附简要说明,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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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音郭楞日报(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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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订价:¥388.00 出版周期:周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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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  • 主办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
  • 主管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
  • CN:65-0015
  • 出版地区:新疆
  • 出版周期:周刊
  • 创刊时间:19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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